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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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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事公知

学费分期缴纳制度

为减轻学生因一次性缴纳学费所带来的资金压力,学校实行学费分期缴纳制度。

适用对象

经学生本人申请后获得学校批准的、确有困难无法一次性缴纳学费的学生。

※ 不适用对象:新生, 差额缴纳对象(修业年限超出学生)

分期缴纳申请及缴费方式

  • 申请期间: 2026年2月9日(周一)09:00 ~ 2月12日(周四)18:00
  • 申请方式:通过学校官网在线申请 (综合信息网 → 登录 → 学费管理 → 申请分期缴纳)
    ※ 可选择 2~4期分期缴纳
  • 缴费方式
    申请获批后,在规定缴费期间打印缴费通知单(官网公告栏)并完成缴费。
    选择分期缴费的学生 不可使用信用卡缴纳学费,须通过 虚拟账户转账方式缴纳。
  • 注意事项
    提交分期缴费申请后,务必确认申请状态显示为 “已申请”。

o 若显示为空白,说明申请未成功,需要重新登录系统再次申请。
如无法完成申请,请联系财务处(☎ 053-950-2623)或者信息化本部(☎ 053-950-8644)

o 分期缴费通知金额显示至 千元单位,不足部分将在 最后一期统一补收

分期缴费时间及金额

类别 缴费金额 通知时间 缴费期间 备注
第1期 学费总额的 1/n 2月20日 2月23日~2月26日 在正式注册缴费期间
第2期 学费总额的 1/n 3月16日 3月16日~3月17日
第3期 学费总额的 1/n 4月16日 4月16日~4月17日
第4期 学费总额的 1/n 4月30日 4月30日~5月1日

* 2期分期:在第1~2期各缴纳 1/2

* 3期分期:在第1~3期各缴纳 1/3

* 4期分期:在第1~4期各缴纳 1/4

* n:分期次数

相关规定

  • 在正式注册缴费期间 未缴纳第1期费用的,分期缴费申请将 自动取消,学生需一次性缴纳全部学费。
  • 第1期缴费完成后,分期缴费资格即被确认,不得取消分期缴费。
  •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分期学费的,将按 欠费处理(未注册退学),请务必按时缴纳。
  • 申请 4期分期缴费的学生,如未能在第2、3期缴费期限内缴费,未缴金额将 合并计入下一期缴费通知。

分期缴费后发生学籍变动(如休学)的处理

  • 未缴清全部费用者:已缴纳的分期金额将 全额退还,并取消分期缴费资格。
  • 退款时间:6月中旬(学期 3/4 学时节点之后)。
  • 咨询财务科
  • 财务室电话053-950-2623